众所周知,刘胡兰是家喻户晓的小英雄,一句“怕死不当共产党”更是穿越了时空。那个时候还不明白毛主席题写的“生的伟大,死的光荣”到底是何意思,只知道她是为了一种伟大的信念而甘愿付出自己的生命。那时候每天看见姐姐和那些女孩子在跳橡皮筋的时候边跳边唱:“刘胡兰,十三岁,参加了革命游击队……”姐姐早已为人母,但是多年前她们唱的歌谣还深深的留在我的脑海里。
今年的1月12日是刘胡兰牺牲六十周年纪念日,一位素以发牢骚而著名的副教授在自己的博客里面对于刘胡兰的牺牲发表了一种“崭新”的观点——是刘胡兰的乡亲杀害了她。看到网络上传的沸沸扬扬的这件事,我疑问顿生,到底事实是怎样的?我上网以“刘胡兰”为关键词搜索了一下,竟然得到了795,000条搜索结果,顺次点开一些看了看,可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啊。我记忆中的英雄已经被“颠覆”的失去了真相。刘胡兰竟然成了蓝眼金发的外国女孩子形象。这些随意的颠覆,不但没有能够坚守让我们的社会发展得更好的底线和目标,反而动摇了价值观未形成的青少年的信念,这对我们的生存和发展都是有害的。面对这些,我无语,无语中带着愤怒。
郁达夫曾经说过,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一个可悲的民族,一个拥有英雄而不知道爱戴他拥护他的民族则更为可悲。我们的民族历史上涌现了无数的仁人志士,杀身成仁,他们是我们民族的脊梁。但是我们却甘心情愿沦为一个更为可悲的民族,颠覆和恶搞轮番上阵,从秘史秘闻的层出不穷到什么所谓的岳飞“不是民族英雄”,林则徐是“阻挠中国进入现代文明的历史罪人”……现在又出了个刘胡兰的死因不明。我真的是要拍案而起了,我想质问说这些话的人,有没有仔细研读过历史,有没有拷问过自己的良心;如果发言的人还是以学者、知识分子自居的话,是不是应该反思反思学术的严肃性和独立性。作为社会的精英层,只言片语都能引起关注。而这种违背了事实的说法和做法却极其有损于我们的民族文化和民族感情。
英雄,是我们民族和时代引以为豪的榜样,他们以其穿越时空的人格魅力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虽然英雄也来自于有血有肉的普通人中,他们也会有缺点会有不足,他们不是“高、大、全”的神,我们也没有必要去人为的拔高他们的形象,我们所获得的最为宝贵的财富就是在于英雄的精神。人在世界上存在的第一要义当然是在于生存之物质基础,但是只有精神财富才能保证人生活的幸福和高尚。刘胡兰的精神就是对于信仰和真理的坚定和忠贞、为了革命事业勇于献身的革命气节。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需要我们每个人的投入,也需要我们始终坚守这种精神并付之于饯行。
中国的腾飞不仅仅要看经济实力也要看精神文化实力,在丰富和多元的文化中应该坚守英雄文化的重要地位和主流文化的绝对影响力量,这是毋庸置疑的。只有这样的民族才是真正从内到外充实而强大的民族。现在出现的这些不和谐音符,我想应该是暂时的,因为正义毕竟是正义,一定将得会到伸张,得到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