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每个地方好像能听到这么几声吆喝:磨—剪—刀—嘞。不是做这活的人多,而是做的人那双跋山涉水的脚。
这个人是独行侠,住在家门边上的一家旅馆里,馆主是我伯伯,他外出打工,便给了我姑妈来看管。他应该算是个穷困潦倒的人,总是怀揣着几个零零散散的小钱付宿费,付得很少,住的自然也不大好了。旅馆空的时候的呢,便可以住在一个稍稍好点的房间,不定哪天赚的有点了就去买几个小菜一瓶最下级的烧酒,坐在楼下吃的东倒西歪不成样子,我见到过的他就摔了两次,浓浓的酒味在四周围蔓延。还好他不开车,不然准得去拘留所待几天。待到旅馆蛮忙他又没钱的时候呢,住在那个楼顶,睡在似乎不像个床的床上,也真服了他,再怎么没钱,就是备好了那份酒钱,一天两顿,每顿一两个苹果,不知道他怎么过活下去的。
而且呐,他不但嗜酒如命而且对烟也垂涎三尺。记得去年那个夜晚,他叫我帮他买烟,我是闲着没事做,便和了他了。他那时是显得最阔气的一时,右手从袋子里摸出了两个硬币,摆在桌子上,边喝酒边对我道:“帮我去买包红雄狮来。”这句话可不生硬,还勾起了我的反感,拣起那两枚硬币,心里念想着,这样还摆阔,哼。买到这包烟可费了我点时力,他要的烟,还不一定有的卖呢。他拿到烟,先是若无其事的摆在一旁,只听“咕咕”几声,老酒下了肚,“哈”很是享受。然后便迫不及待打开了烟盒,从身子上乱摸一阵,回头道:“老板娘,火火。”姑妈呢,也不紧不慢从厨房走了出来,手里握着一把有点油烟味道的打火机向这个老客人递过去。他接了过来,拿起一支烟,用烟尾在桌子上敲了记下,边把香烟塞到口里边对嘴点火边说道:“老板娘,谢了。”然而,我是最不喜欢烟味的,那股味道我实在受不了,又想起了二手烟的危害,不由退了几步,回了家。
他也是得工作的。
但是不知道怎么的,我总感觉这个人有些奇怪,有时候可以酣到日上三竿浑然不知,有时候天还蒙蒙亮便背着把很老旧的凳子,上边铆着几个铁质的工具,后头挂着个麻布袋——有一次我去看过,袋子里是满满的一些废刀具。总之他的工作日是和他的睡意是成反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