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一生都要铭记,只有妈妈,才是这个世界上最疼爱你的人。一个让妈妈失望的孩子是有罪的,而我,曾经就是那么一个有罪的孩子。
妈妈的脸上至今还留有一条很深的疤痕,如果再深那么一点点,就足以要了她的命。那是数年前妈妈在工厂加班时一根通红的轧钢烙上去的,其实……就是我烙上去的……
那个时候,我在武汉市一所叫粮道街中学的学校读初中,妈妈涂金城在武汉市挫刀厂当工人,工资很低,而爸爸肖伟荣又正在那所中学做后勤主任。
在武汉市,粮道街中学是以办学严谨而闻名的,我在那儿读了两年书后成了老师喜欢的学生,爸爸骄傲的对象。可不久,我开始对读书失去了兴趣,因为……我秘密地喜欢上了一个从外地临时插班进来的女孩,听说她是某大款的宝贝。其实不久后我就发现她在班里学习一塌糊涂,但穿着却比谁都新潮且怪异。我想,她之所以能挤进粮道街中学,大概是因为她爸爸的关系,或者说只因为一个字,钱。
每次期中考试,班上都要排名次,我们两个往往是一前一后,我第一,而她呢,倒数第一。但是这些一点不影响我对她的着迷。那时的我,觉得她是班里最有味道的女生,我对她手里的Walkman、挂在T恤衫领口的太阳镜甚至她走路的姿态,都充满了向往。她夏天时拿着罐装饮料到学校喝,而我连两毛钱一瓶的汽水都很少品尝。她坐在我侧面,上课时稍一扭头,我就能看见她那一头高贵、柔软且散发着洗发水清香的黑色长发,不象其它女生那样样式显得过于学生味太浓。
那个时候我们家相当穷,妈妈刚刚从郊区的湖北省南湖农科所调回到武汉,用在工厂做苦力的钱供我一点点长大,一点点读书,她不会想到我在初中就这样。
由于注意力的转移,我上课变得不专心了,作业也勉强应付,整天神情恍恍忽忽的。后来又多了一个毛病,睡懒觉。我长大后发现处在恋爱中的人大多数爱睡懒觉。有一次我又起晚了,而妈妈怕我发脾气,也没有能及时提醒我,起来后一看闹钟,这下可坏了,那个黄万胄(当时我的班主任)肯定不会放过我。妈妈小心翼翼地说,面已经下好了,你快吃了吧,一下子就吃了,不吃早餐,一上午四节课可难熬了……我心烦得很,说我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