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叫布福德,是一名老师,在学校里,有时候没有课需要他上,这时,他就会坐在办公室里,写着自己的传记,既可以消磨时间,又想让世人记住自己。
直到有一天,自传完成了,总共有十八章,描述了他从出生开始经历过的一些重要事件。
一个星期六中午,他拿着自传前往金牌印刷厂,要求印刷一万本自传。傍晚,他拿着自传到了一家又一家书店去推销,可是,这些书店里要么都摆满了书,根本没有书架可以放他的自传了,要么就是觉得他不是名人,他写的自传没人买,布福德非常伤心。于是,他就把自传一本一本地拿出去送给各位邻居,一晚上足足送了一百本!但他没过多久就发现,大家都把他的自传扔进了垃圾桶。
深夜,庭院里的一束绿光惊醒了布福德。布福德马上醒来了,走进庭院,发现从绿光里钻出一个人,从交谈中得知,他叫莫里斯,来自3014年。
布福德进入绿光,转眼间来到了1000年后的纽约,这时候的纽约已经改名叫新新新纽约了,因为2207年,火星人袭击纽约,纽约毁于战火中。2568年,虫族袭击地球,几乎所有的城市都被毁灭。2899年,火星人再次袭击纽约,纽约再度被毁。3014年,纽约再次面临危机,人们从垃圾场里找到了布福德的传记,发现布福德传记中提到的他的能力,足以拯救现在的纽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