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 叶敬之
新版高等教育招生考试《考试说明》,终于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布了。比起去年,该《说明》增加了一点新东西,比如语文科在写作要求中增加了“感情真挚”一条。为什么要增加这一条呢?据语文专家分析,“过去在高考作文阅卷中发现了一些仿作和套作,甚至违背情理的假、大、空文章,这项要求意在倡导学生作文要有真情实感,不能矫揉造作。” 考试中心增加此项内容,自有他们的道理;语文专家的分析也颇中肯。但是,广大考生和教师却把“感情真挚”视作“烫手山芋”,感到棘手和困惑。
在考生来说,怎样的作文才算“感情真挚”呢?举个例子吧,1998年高考作文题《坚韧———我追求的品格》和《战胜脆弱》,不少考生写家中遭遇不幸,诸如父病母亡之类,受到阅卷老师和社会各界的指责。但是,难道其中就没有人写的是真实情况吗?有的考生的确父病母亡,可由于水平所限,表达不出心中的那种痛苦,这种情况,算“感情真挚”呢,还是“矫揉造作”?有的考生,“父病母亡”的故事是虚构的,可他凭自己厚实的写作功底,写得生动感人,那么这算是“矫揉造作”呢,还是“感情真挚”?如果“感情真挚”的标准是既要文字感人肺腑,又要事实确凿无疑,那么考试中心将如何去核实每篇作文的真实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