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2018级初一新生起施行。新中考改革将“两考合一”,淡化分分计较,全面评价学生的综合素质。
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新中考建立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衡量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考试成绩既是学生初中毕业又是升学的基本依据,明确了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多重功能。将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合二为一,实现一考多用,避免多次考试,减轻学生重复备考的负担和压力。
《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所设定的全部科目纳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考试设置语文、数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中的信息技术和劳动技术12门科目。考试成绩以原始成绩和等级成绩呈现,淡化分分计较。
加强和改进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包括学生的思想道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方面。评价结果以《北京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试行)》的形式呈现,设A、B、C、D四个等级。评价报告册及等级经公示后提供给高中阶段学校招生使用。引导学校教师树立正确育人观和质量观,淡化分分计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改革招生录取办法
探索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改革录取计分科目构成,适当给予学生自主选择和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机会。将普通高中招生方式整合为统一招生、校额到校、自主招生三类。
加强考试招生管理
新中考改革将完善招生计划编制办法,按市、区两级管理权限和工作程序编制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并严格执行。健全招生管理工作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严禁违规招生和擅自提前招生。严格控制考试招生加分项目和分值,健全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公示制度。
责任编辑:陈熙
来源:新浪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