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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青年人才学院

2018/10/15 2:21:22 人气值:
学历层次: 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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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训

高尚 高远 求真 求实

院址

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

学院领导名单

院长

沈醒 (共青团温州市委副书记)

温州市新世纪人才学院图册(8张)

副院长

黄启教(温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副主任)

政教处主任

池腾飞(共青团温州市委学少部)

陈明东(温州市团校教务处主任)

第十一期班主任

胡春旸(温州市学生联合会第四届主席)

张志鹏(温州市学生联合会第二届驻会执行主席)

陈颖晖(温州市学生联合会第二届驻会执行主席)

第十一期班主任助理

林 武 洪高慧 郑晓泽 吴圆圆

组 织 设 置

院长

院长是温州市青年人才学院的最高行政领导,由共青团温州市委员会书记担任,全面负责学院的整体发展,为学院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外部条件,保障学院的基本运行,并不断扩大学院的知名度和规模。其主要职责有:

1、全面主持学院的各项工作,确定学院运行与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创造条件,优化学院的育人环境。

2、负责学院的文化建设,明确文化发展的方向,确定方针政策。

3、负责学院发展的整体性规划工作,确保学院在各个阶段、各个时期都能良好的运作和发展。

4、开展教学领域的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

副院长

温州市青年人才学院设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1名。主管学院的教学工作,辅助院长开展其它各项工作,并直接领导政教处、办公室开展工作,常务副院长由团市委分管学校共青团工作的副书记,副院长由市学联秘书长担任。其主要职责有:

1、主管学院教学工作。全面负责学院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学环节的落实、教学内容的设置和教学手段的改革,并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充分利用顾问委员会的智力资源,对新兴教学制度及措施进行研讨,保障学院在教学上的优势地位。

2、分管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奖惩和结业事务,积极创造条件,为学院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和政策待遇,并根据需要研究这一领域中的新课题,确保学院的特色。

3、指导政教处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4、协助院长做好对外联络工作,尤其要注重与高等院校及社会各界的联系,整合社会资源办学。

5、完成院长交给的其它工作。

政教处

政教处是学院负责德育、学生管理和学院校园文化建设和管理的职能机构。具体职能如下:

1、负责德育工作总体规划与阶段工作计划的制定与实施,对实施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

2、负责学员的品行考核工作,制定学员品行考核办法,引导学员健康成长。

3、全面负责学员管理工作,指导、检查、督促和评价班委的工作。

4、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5、指导学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评价工作。

6、指导并参与学员素质综合评价活动。

办公室

办公室是学院的日常协调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有:

1、全面负责学院各项工作、各项计划的具体落实,保障学院的正常运行。

2、负责学院的财务管理工作和财物保管工作,确保学院正常运行。

3、负责学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学院档案制度。

4、负责学员的结业证书的管理和发放工作,严格按照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5、负责与学员原籍学校的具体联络工作,处理这一方面的各项事务,确保学员安心学习。

6、负责起草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起草各类文件,并负责发放。

7、负责学院领导召集的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8、建立学院大事记制度,并负责记录、存档。

9、完成领导交给的其它任务。

班主任

培训班设班主任三名,主要负责培训班开展日常管理工作,并辅助学院院长开展教学工作和组织班内活动。

班主任助理

班主任助理是学院从事学院思想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是负责学院思想品德教育的专职导师,由市学联有关负责人担任。其主要职责有:

1、全面负责学院的学员工作,对学院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招生工作,负责学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2、开展以评选优秀学员和品行考核为主要内容的奖惩工作,并以此为主要契机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3、加强学院学员班委建设,充实学院思想教育力量。对学生干部做到培养与使用相结合,发挥自我教育的功能。

4、落实学院的文化建设,进一步优化育人环境。

招生条例

一、招生对象:

在温大专以上高校的全日制在校生或少数优秀中专生(含职高、高中),符合条件者均可报名,经学院考核合格后,择优录取。

二、招生条件:

1、政治思想方面

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辨别大是大非的能力,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2、品德修养方面

为人正直、待人真诚、言谈举止大方得体;富有修养,有较高的道德素质,与人相处、协作融洽;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志愿者服务48小时以上。

3、能力素质方面

(1)有很强的进取心,立志成才,报效国家;

(2)相当强的社会交往和组织协调能力;

(3)在本专业学习或科研中取得较优异成绩;

(4)有较强的协作能力和进取心,有志并具有潜质成为学院培养目标指向的各类人才。

4、其它要求

具备其它方面专长,并在该方面做出很大成绩,获得广泛认同。

三、招生形式:

采用自我推荐、组织推荐和综合考察三结合方式,公开选拔。

四、招生程序:

学生到所在学校团委领取报名表,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由校团委上报团市委、市学联。团市委、市学联采用面试、复试和最后审定的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五、招生地点和人数:

学院面向在温各大中专院校招生,学院为五十名至八十名;招生地点:温州市行政管理中心团市委学少部1340室

六、招生时间:

学院招生时间为每年六月至九月

学员学籍管理暂行办法

为了贯彻执行新时期人才培养的教育方针,造就新世纪合格的现代化建设人才,必须加强对学员的管理工作,保证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在学籍管理中,坚持健全管理制度同加强思想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因材施教,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和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培养学生实事求是、勤奋严谨的学风和良好的思想作风,使学员的各方面都能得到较大的发展,以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按照这一工作宗旨,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学制

1、本院实行学分制。

2、学员在学院修读年限为一年;因特殊情况而不能正常跟班学习的,经学院批准后可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成绩合格者方可结业。

二、入学和注册

1、经本院录取的新生,应持入学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规定日期到学院办理手续。因故不能按时入学者,持有关证明向团市委学少部请假,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二周。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不来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在学习期间因患病而休学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批准,允许转入下一年级学习。

3、学员在第二学期应按规定准时到学院报到注册,方可取得入学资格。因故不能如期到校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4、凡因各种原因不能在原籍学校就读者,取消其就学资格。

三、纪律和考勤

1、学院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认真修读各门课程,完成其他教学环节,并参加学院所组织的各项活动。

2、学院上课时应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课,不迟到,不早退,未经教师同意,不得擅离教室。

3、学院应当爱护公物,尊敬师长,同学之间友好相处。学院的房舍、设备和器具应按规定使用,不得损坏。

4、学员外出实践、社会调查时,必须听从带队教师的指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做出有损国家、社会及他人利益的行为。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向带队教师或有关人员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岗位。

5、学员因病或其他原因无法参加学院组织的活动时,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学员请假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送学院办公室审批。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旷课处理。

6、凡累计请假超过总课时的1/4者,旷课达三次者,取消其就学资格。

四、成绩考核

1、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都要进行成绩考核。每项考核结果按排名次序折合成相应考核分值。考核分值作为衡量学员成绩的标准,同时作为学员淘汰的主要标志。按规定考核分值处于末流者将予以淘汰。

2、对学生品行的考核,主要依托学院品行考核方法进行量化评定。

3、考试将采取笔试、口试或口、笔试相结合的办法,也可以通过现场模拟及解决实际问题的效果给予成绩评定,具体考试方法由任课教师本着优选的原则决定。

4、考试不合格者,不予以补考。

5、本校成绩评定等级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等。

6、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学员,该门功课成绩以“0”分计,考试中有违规倾向的考生,该门功课以不及格计,并将情况通报其原籍学校。

7、无故缺席考核者,该项考核成绩以“0”分计。

8、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核者,经个人书面申请、学院审批后,可进行缓考,缓考成绩与正常考核成绩的评定方法相同。

9、考核成绩记入“新世纪人才学院”结业证书。

五、结业

1、学员毕业时应作出全面鉴定,对于考核合格者,由学院发放结业证书。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办法结业证书。

(1)因各种原因取消就学资格者。

(2)中途退学者。

(3)品行考核不合格者。

(4)按规定考核被淘汰者。

六、退学

必要的退学流程:

1.退学申请书(必须要本人所属团委盖章)

2.辅导员认定是否准予退学;

3.辅导员一旦认定准予退学,将退学申请书以及辅导员准予退学证明同时交至温州市青年人才学院学院办(温州团市委学少部);

4.温州市青年人才学院学院办(温州团市委学少部)正式取消学员学籍。

六、附则

1、本办法自颁布起实施。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温州市学生联合会所有。

学员品行考核办法

一、为更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高尚的道德情操、求实的科学态度、合理的智能结构、健全的个性人格、开放的现代意识的新世纪优秀人才,根据团市委、市学联有关规定,结合新世纪人才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二、考核为阶段性考核。结合班主任、辅导员的考核记录,最终由班主任和辅导员组织实施。

三、考核成绩采用两极记分制,即“合格”“不合格”。考核成绩记入学员档案,但不作为课程学习成绩。

四、各项目的评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者为不合格。

五、阶段考核不合格,不能予以结业。

六、如本办法与团市委,市学联有关文件不一致,以有关文件为准。

七、本办法解释权归温州市学生联合会所有。

品行规范及违规处罚条例

品 行 规 范

一、学习秩序

1、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因病因事必须按程序请假。

2、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不大声喧哗。

3、努力学习,诚实应考,严格遵守考试规则。

二、公共道德

1、自觉遵守公共秩序。

2、进入学习场所,必须穿着整洁,不穿运动短裤,汗背心,拖鞋。

3、遵守社会公德,行为举止文明礼貌。不随便吐痰,不乱扔杂物、纸屑,不在建筑物等设施上乱涂乱画。

4、养成不抽烟,不酗酒的习惯,严禁在公共场所吸烟。

5、爱护公共财务,不故意损坏和丢弃。

6、男女交往注重文明、文雅,举止得体,不发生有伤风化的行为。

7、尊敬师长,服从管理,不无理取闹

8、处处注重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努力维护学院的形象和声誉。

三、治安管理

1、同学间团结友爱,互助帮忙,尊重他人.待人礼貌,遇事谦让.与人为善。争做好人好事。反对打架斗殴。发现打架行为要敢于劝阻并及时报告。

2、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做知法、懂法、守法的大学生。

3、以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爱国主义思想教育自己,树立无产阶级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自觉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渗透和诱惑。不收看,复制,传播反动淫秽的录相,书籍等物品。

四、实践考核

1、学员外出实践,必须遵守有关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讲文明,有礼貌,尊敬他人,虚心学习,集中精力,努力完成教学实践任务。

3、严格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凡请病,事假者,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实践中注意安全,爱护公物。

4、实践结束时按教学要求进行考核。

5、在任何情况中下,均不得损害社会.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6、在实践锻炼过程中应以社会规范为先,积极遵守社会规范。

违 规 处 罚

1、品行基准分为100分。

2、迟到,早退扣2分/次,旷课扣10分/课时。迟到,早退三次按旷课一次处理。

3、考核违规视情节扣30分左右。累计两次违规,取消其就学资格。

4、不遵守课堂纪律,由任课老师视情节扣相应分数。

5、因不遵守公共秩序,违背公共道德者,视情节轻重扣相应分数。


优秀学员评选条例

为了全面提高学员的综合素质,鼓励更多的学员在学习和工作中脱颖而出,从而起到表彰先进、促进学员全面提高、充分发挥学员的学习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学院将定期评选优秀学员。

一、评选条例如下: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愿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献身。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遵守院纪院规,讲文明,守纪律,爱集体,正学风。

3、学习刻苦,各科成绩优异,并在某一专题领域中有特殊成绩,能把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科研成果显著。

4、能够在某些方面发挥专长,为学院创立声誉。

5、品行考核优异。

二、评选比例:

1、每一次优秀学员的评选名额为全体学员的10%,不得突破。

三、评选程序:

1、由学院班主任、辅导员负责优秀学员的评选工作。

2、优秀学员的评选步骤为:

(1)学员对照评选条件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参评学员必须附上成绩单和主要事迹材料,字数在3000字以内,有科研成果或获奖励的需附各种表彰奖励的证书复印件和发表的论文.著作的复印件。

(2)班主任根据学员的申请情况作出书面鉴定交学院办公室。

(3)学院办公室组织答辩会,申请学员进行答辩。

(4)最后根据答辩会情况确定优秀学员名单。

四、优秀学员的待遇

1、学院为优秀学员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2、优秀学员的综合材料将通报给其原籍学校,并在其原籍学校的综合测合和各类评比中享有优先权。

3、优秀学员在毕业分配时由学院给予特别推荐。

学院授予学员结业证书的暂行办法

一、根据《温州市“新世纪优秀大学生”培养计划》中的有关规定,对我院毕业的学员授予新世纪人才学院证书。

二、在授予结业证书的工作中,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我国新世纪发展对人才的总体要求为基本依据,必须坚持学员的真才实学的基本标准。

三、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授予结业证书: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遵守纪律和社会主义法制,品行考核合格。

2、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其课程学习和专题(论文)设计的成绩达到教学要求者,经审核准予毕业。

四、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授予结业证书:

1、政治上有明显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或行动,经说服教育仍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2、违反学院规章制度,纪律,情节严重者;

3、学习期间在校外违法乱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者;

4、因各种原因取消就学资格者;

5、按学院有关规定被自然取消淘汰者;

6、中途退学者;

7、品行考核不合格者;

8、经班主任评议审查认为不能授予结业证书者

五、本学院结业证书授予办法:

由学院班主任审核毕业生的品行表现。学习成绩和研究成果鉴定等材料,对合格者,经学院院长,颁发新世纪人才学院结业证书,并记录考核成绩。

六、未尽事宜由学院有关规章制度办理。


班委职务竞选要求细则

一、总体要求

(1)为人踏实肯干,工作认真负责,乐意为大家服务

(2)有敬业精神,工作严谨

(3)头脑灵活,扎实能干,有较好的交际能力

(4)具备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组织协调工作能力

二、班 长

(1)对学院所有活动的决策权

(2)负责向学院领导汇报工作

(3)传达上级领导部门对学院的有关精神

(4)对学院所有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并监督,帮助学院各部门落实工作

三、纪检部

(1)负责所有学员的考评统计总结

(2)监督不文明行为,维护学院正常生活秩序,营造健康文明的生活氛围

(3)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

四、后勤部

(1)搞好学院后勤工作

(2)负责各个活动个人与小组最终成绩的统计

(3)协调其他部门开展工作

(4)统计学院各项开支记录

五、策划部

(1)有一定组织、管理能力。

(2)能相对独立的完成大、中型文艺、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工作。

六、宣传部

(1)负责开展学院活动简报的制作与下发

(2)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语言精练准确

(3)与其他部门合作,作好重大活动的宣传工作

七、学习秘书

(1)负责管理监督每日读书活动的展开

(2)每日检查、筛选读书笔记,并将结果给后勤部统计

(3)开展各个学员间学习经验的交流、共享

学院动态

温州青年人才学院第十一期开班仪式暨第十期结业典礼成功举行

“沪温”两地学生跨地域合作 共创“温子返乡”新局面

传承红色文化 共筑青春梦想-第十一期温州青年人才学院活动纪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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