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师范学院创始于1906年的新民公学堂,至今已有一百零五年悠久历史。建校百年来,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基础教育的办学方向,培养出2万余名学子,遍布辽沈大地乃至祖国的四面八方,为教育和社会文化事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学院曾先后获得国家教委表彰的首批百所先进师范、沈阳市政府“振兴杯”、国家语委推广普通话先进单位、陶行知教育理论与实践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2005年1月,正式并入沈阳大学,更名为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
历史沿革
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的前身新民师范始建于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晚清废除科举制度以后,逐步兴起。
民国二十年(1931年),因“九一八事变”,学校被迫停办。
1948年11月新民解放,县人民政府派人到学校接管,组织办学。由辽宁省教育厅直接领导。
1950年开始按省厅师范招生计划招生。
1960年划归沈阳市教育局领导,但以后几年由于全国动乱的影响,学校杂乱无章,根本没有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又几易改组,直到1978年由于省教育 厅的关怀和沈阳市教育局的大力支持,才使这所学校恢复了生机,以沈阳市的苏家屯、新城子等四个郊区和辽中、新民两个县为新民师范学区,招收普师班和体、音、美专业班。
1979年经沈阳市委批准学校为县团级单位。
1988年受国家教委的表彰,成为国家教委承认的全国第一批优秀的中等师范学校。
1989年获沈阳市政府最高奖励——“振兴杯”奖。
1990年9月国家教委副主任柳斌同志来我校检查工作并提词:“教学得法,训练从严,管理有方,办出了师范特色。”
1991年国家教委在沈阳召开“德育为首,加强学校管理”的全国中师会议,各省市代表先后两次来校参观,普遍给予好评。
1999年12月,辽宁省师范教育重组,沈阳市委决定将我校并入沈阳大学师范学院,校名为“沈阳大学师范学院新民分院”。
2005年1月,并入沈阳大学,校名为“沈阳大学新民师范学院”。从此,并入了高校的行列,使这所近百年的老校又充满了生机和活力。
多年来,学校招生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逐步改善,学校建有教学楼、宿舍楼、音乐楼、实验楼、体育馆楼、食堂楼等场馆,极大地保证了办学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