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相应的实施特殊教育的学校(班),对视力残疾。听力残疾和智力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和省市“30万人口以上的县市必须建立特殊教育学校”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计划利用撤并空闲的小学,在市区南关建立一所特殊的教育学校,面向全市盲、聋哑、弱智三类残疾儿童、少年进行招生,具体规划如下:
校址:在原瀛州镇南关小学(现已撤并空闲)。该址占地1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平方米(15间),再增建用房4间,大门一部,可建成容纳40多名学生的特殊学校一所。首届招生培智班2个,聋哑班2个,以后逐步扩招。
投资:改建学校预计投资14.2万元,学校正常运转经费每年15万元。所需经费由政府财政协调解决。
时间步骤:春节前制定校舍改造方案,规划出教室、宿舍、办公室,伙房等教学及生活用房,筹措改造所需的资金等。春节后一是建立学校领导班子,由校长负责落实相关事宜。二是按规划进行校舍改造建设。三是组建师资队伍进行外出专业培训。到2008年暑假前完备完善教学所需的一切必要条件。2008年暑假开学后进行招生,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