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中小学,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学制、教学计划、招生计划和学籍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办学体制、教育体制和学校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负责九年义务教育实施并组织检查验收工作;负责普通高中会考工作;负责指导基础教育阶段的民族教育工作;负责幼儿园教师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检查中小学的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及有关的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学校体育、卫生健康教育、艺术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指导、监督体育考试工作;拟订全县成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拟订和实施扫除青壮年文盲计划;负责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工作,实施“燎原计划”工作;负责县成人教育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的审查、登记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