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职责:
1;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基层党组织对局党委有关工作意见的落实;负责党建、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工作以及妇女、共青团等各项工作;
2;负责组织领导所属基层工会制定工会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指导各学校工会开展工作,帮助基层工会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自主地开展各种活动;
3;负责按期召开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组织筹备工会委员会的选举工作;
4;负责做好教职工的生活福利工作;负责特困教师扶助基金的管理使用;
5;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督促教育系统育龄妇女按时参加季服务;
6;负责及时掌握教职工计划生育出生、新婚、流动等情况;负责计划生育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
7;负责计生干部的培训工作;负责做好全县中小学健康教育、青春期教育和人口国情教育;
8;负责反邪教及防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