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先后被评为国家和湖北省“两基”工作先进县(市)、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县(市)、湖北省首批教育兴农示范县(市)、湖北省职业教育先进市、湖北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被省教育厅确定为全省课程改革试验县(市)。《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湖北日报》、《咸宁日报》等多家中央、省、市新闻媒体对我市教育改革进行了专题报道,中国教育电视台评价我市是“农村基础教育改革的一面旗帜”。 2008年,教育局先后荣获教育部班主任远程培训国家级优秀项目团队、全国中小学党建工作科研先进单位、湖北省教育资源整合先进单位、湖北省电教工作先进单位、湖北省教育工会先进单位、咸宁市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咸宁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赤壁市红旗单位。
湖北省咸宁赤壁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行政职能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上级有关教育的政策、指示,开展依法治教;统筹协调全市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和谐发展;制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管理体制改革;按照权限,负责我市的高招、中招及师资类毕业生分配工作,拟定全市各类学校的招生计划;管理并指导全市教职工队伍的建设;负责全市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生的德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