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俊杰,市人民政府主任督学,副局长。工作职责:负责督导、师训、教育科研,分管督导室、师训股、教科所。
陈千仲,副书记。工作职责:负责党务、计财、审计、核算工作,分管党委办、计财股,联系教育基金会。
杨光良,副局长。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室、人事、招生、综治、关协工作,分管办公室、人事股、招生办、关工委。
黄中原,副局长。工作职责:负责基础教育、电化教育、职成工作,分管基教股、电教站、职成股、青少年活动中心,联系民办教育协会、教育学会。
杨黎明,副局长。工作职责:负责勤管站、资助工作,分管勤管站、资助中心,协助管理项目建设。
侯康顺,纪检书记。工作职责:负责纪检、工会、老干、计划生育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工会、计育办,联系科协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