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妈,我今天被语文老师罚了,因为我拿着你给我的毕淑敏阿姨写的《孩子,我为什么打你》去问了她一个问题。
我问她说:“老师,这篇文章到底是在说什么?”
她看了看题目,露出满意又有些疑惑的神色:“你说‘这文章到底在说什么’是什么意思?”
“因为我觉得这篇文章的观点不对。”我还想说些什么,但老师已经黑了脸。
“你一个小孩子还敢说毕淑敏写的不对?回去给我把这篇文章抄十遍,看懂了再来找我!”
妈妈,我用一下午的时间把这篇文章抄了十二遍,可我还是觉得自己是对的。
请你不要像语文老师一样二话不说就罚我,毕竟这文章是你让我读的,你说在我看了这篇文章之后就会明白你的良苦用心。可是,很抱歉,妈妈,我真的还不明白,我需要和你好好谈谈。
“为了让你记住并终生遵守它们,在所有的苦口婆心都宣告失败,在所有的夸奖、批评、恐吓以及奖赏都无以奏效之后,我被迫拿出最后一件武器——这就是殴打。”
毕淑敏阿姨这样写道。那么,殴打是为了让孩子记住教训,好做一个乖孩子。
我不明白,难道教育孩子,除了殴打就没有其他不会给孩子造成伤害的办法么?
“我知道打人犯法,但这个世界给了为人父母者一项特殊的赦免——打是爱,世人将这一份特权赋予母亲,当我行使它的时候臂系千钧。”
在后文中她这样写道。
我还是不明白,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的么?不应该有任何人享有特权啊,为什么毕淑敏阿姨说“为人父母者”就可以得到赦免呢?这样对我们不是太不公平了么?
“我几乎毫不犹豫地认为:每打你一次,我感到的痛楚都要比你更为久远更为悠长。因为,重要的不是身累,而是心累……”
之后她这样写道。
而我,仍旧不明白。
这句话的意思是,父母在打孩子的时候,自己要承受比孩子痛苦得多的痛苦,所以相比之下孩子受到的伤害就什么都不算了么?还是说,被父母打的孩子因为自己的父母比自己痛苦,就必须甘愿忍受父母的殴打,甚至是对他们表示感谢么?
“孩子,我多么不愿打你,可是我不得不打你!我多么不想打你,可是我一定得打你!这一切,只因为我是你的母亲!”
这句话我就更不明白了,在我看来,这与其是一个母亲的无奈,到不如说是不讲理。因为是母亲,所以就可以打孩子,而且是一定要打么?
“唯有对半懂不懂、自以为懂其实不甚懂道理的孩童,才可以打,以助他们快快长大。”
妈妈,原来一个人的成长就是靠打出来的么?
“孩子,打与不打都是爱,你可懂吗?”
而这毕淑敏阿姨的最后一段,真的让我有些生气了。
打与不打都是爱,所以说,父母打孩子的原因是因为他们爱孩子。
是这样么?
因为父母爱孩子,所以孩子就该被打,而连一句对不起都得不到么?
我是不是可以把整篇文章的中心思想理解成,父母打孩子是对的,因为父母承受的远比孩子多?
如果这是一道证明题的话,恐怕没有一个数学老师会判它对。
那么,妈妈,请你告诉我,你到底为什么要打我?
后记:这篇作文的灵感,来源于我在知乎上看到的关于毕淑敏那篇著名的文章的评论。有一个网友并不喜欢这篇文章,此处选取几句粘贴过来:
“打孩子,对于孩子而言,是一种创伤。身体的伤疤容易好,心灵的创伤,却会毁掉孩子一生。”
“那些看了毕淑敏的文章痛哭流涕,口口声声理解天下父母心者,在我看来,简直是一群禽兽,正张牙舞爪地,要把创伤一代一代传下去,并且,他们竟会用生命去捍卫自己这一‘权利’。”
“作为家长,你一直是权威,一直俯视孩子,你敢跟孩子承认你错了么?你放得下这虚妄的面子么?
你是会为了保全自己的面子,继续坑害孩子,还是勇于面对自己的过错?”
话是尖锐了些,但我觉得不无道理。
打,绝对不是明智的选择,更不能成为父母对孩子爱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