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比、艾弗森、麦迪,这三人都不是我最喜欢的球员,但是我很欣赏他们,在某些方面,他们让我很感动。
先说小艾吧,最初看的那场球,就有他,我不打球,因此,对篮球,我那时认识很少很少。那场,我记住了他,因为他的拼搏,他的努力,他受伤了,而他的球队离季候赛还是很远很远,那刻,真的被他那种精神感动。可是后来,这种感觉却越来越淡,我不在喜欢看他的球,虽然依旧很佩服他。76人的比赛纯粹是他的独角戏,他总是控制着球,他投篮总比别人多的多,而进的也比出的少很多。这样的球就累了,因此也就厌了。我看他球,宁可在十佳进球中欣赏,这样还能感叹一句,他,强!今年季候赛,与活塞,在第五场,他依旧是那个不到最后一刻,不放弃的人。他还是输了,但他与他以前教练相拥那刻,我觉得他真的很了不起,至少他重情,不管曾经如何,那刻,他们至少无憾。
而麦,在弗老大离开后很长时间,我以为我会喜欢他的,但是,很多时候很多感情是不能勉强的。因此,看了一个赛际火箭的球,依旧不喜欢。但是,再季候赛对小牛,他让我不得不欣赏他。其实不怕别人骂我,这次季候赛,我是希望小牛赢的,原因是我们高三,可是所有人都为火箭痴狂着,包括我。而那时,高考已经很近很近了。第3,4场,火箭梳球时,结束那时,我看见麦迪笑了,划过嘴尖很邪的那种,那刻,我相信他是个很有心计的人,但我欣赏。后来,第7场,当已经无力回天时,别的坐在替补席上的球员会看看比分,希望不要很惨,而他头也不抬,那只投进过无数球的手划过脸旁,手指划过眼睛,那刻他在球场上没有,那刻更是说不清。那时,我为他心痛过。
而科比,他曾经有多辉煌,我都没有见证,那时,我只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小女生而已。而我会记住他,是因为他的科比法则。我觉得一个人在他不快时,用他最简单的方式,来表达心中的烦闷。这个人,是厉害的,而且,他是绝对热爱他的方式的。而科比,用他篮球的方式。再后来,看了很多关于篮球的评论,又记住了一些关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