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2004年建院以来,学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承“崇法尚德、求真务实”的院训,教学、科研、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均有了长足发展。学院下设法律、行政管理及社会工作三个系,开设法学、行政管理、社会工作三个本科教育专业,其中法学专业于2007年被山东省确定为省特色专业。
法学院设有山东大学威海民间法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法律方法论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立法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卫法律制度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东方文化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国际法与比较法研究所、山东大学威海政治学研究所等教学和科研机构,其中“法律方法论”研究中心被确定为山东省“十一五”、“十二五”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我院法学理论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法学理论教学团队被山东大学威海分校批准确定为校优秀教学团队。
学院还设有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实验室、社会工作实验室、社会调查研究中心、诊所式教育中心、学生法律服务中心等实践教学机构。
学院可在法学理论、政治学专业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可在法学理论、宪法与行政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诉讼法学、政治学、行政管理学、法史学等九个专业方向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法学专业还招收培养法律硕士(包括参加全国联考的全日制法律硕士以及单独考试的在职法律硕士)。学院在校本科生1170余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202人,博士研究生10人,在职法律硕士90余人。
专业设置
法学专业(Law)
本专业为山东省省级特色专业。本专业师资力量雄厚,拥有1个省级教学团队和1个山东省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4个教学实践基地。本专业致力于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全面发展的实用型法律专门人才。依托山东大学深厚的文史底蕴和传统办学特色,突出强调本科教学的核心地位,在教学中既注重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训练,也重视学生创造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开发,把培养国内最优秀的法学本科生作为专业培养的根本目标。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党政机关、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教育和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与法律职业相关的工作。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行政管理专业(Administrative Management)
本专业是适应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需要而设立的专业。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行政学、管理学、经济学、政治学、行为科学、行政法学与社会研究方法等学科知识,能够综合运用科学分析手段进行公共政策分析和公共管理的人才。经过多年打造,本专业已经形成了“多学科、厚基础、宽口径、重应用”的课程特色。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行政管理、人事管理和文秘工作,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政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本专业的本科就业率和就业层次均一直较高。
主要课程:行政管理学、公共政策、公共经济学、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公务员制度、电子政务、行政法学与行政诉讼法学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管理学学士
社会工作专业(Social Work)
本专业立足国内,面向世界,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建成了在国内领先的社会工作实验室和实习基地,与瑞典、加拿大、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多所知名大学和专业社会工作机构建立了广泛的交流合作关系,在课程设置、师资力量、教学科研和学生培养方面都达到了国内先进水平。
本专业学生在校期间主要学习社会工作、社会政策和社会保障的基本理论,塑造关爱他人、助人自助的社会工作价值观,接受专业的社会工作技能与方法训练,培养社会工作理论、研究和实务等多方面的能力。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等领域的社会管理和专业社会服务工作。
主要课程:社会工作概论、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社会政策、社会保障概论、社会学概论、社会调查方法、社会统计学、人类行为与社会环境、普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等。
修业年限:4年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管理机构
院长办公室 书记办公室 副院长办公室 副书记办公室
行政办公室 团总支办公室 学生工作办公室 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系主任办公室 资料室
教学机构
宪政研究中心
法理法史研究中心
刑法研究中心
民商法研究中心
诉讼法研究中心
国际法研究中心
行政管理研究中心
社会工作研究中心
科研机构
法哲学研究基地
民间法研究所
法律方法研究中心
英租威海卫研究所
WTO研究所
政治学研究所
教学实验室
模拟法庭实验室
模拟仲裁庭实验室
社会工作实验室
出版机构
《法律方法》编辑部
《民间法》编辑部
法律方法网
通讯地址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文化西路180号,山东大学(威海)法学院
邮编:264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