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合内部职能,明确工作职责。
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咨询、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整合科室之间重叠的职能,理顺关系;在《邛崃市教育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基础上,按照以职定责、按岗设人的原则,编制《邛崃市教育局职位职责说明》,明确各个岗位的职位关系、职责范围、承担责任、服务标准、职位代理等。
(二)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流程。
按照不漏不减和规统一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秕和服务项目,送行政审秕项目进政务中心,实现审批与监督分离。完善各科室办事指南,明确办事项目的政策法规依据、前置条件、服务环节、责任科室(人)、承办时限和咨询电话等。制定办事流程图,方便群众办事。
(三)完善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
1、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包括岗位责任、会议、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公文处理、信访工作等政务工作制度和包括请销假、费用报销、值班、车辆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印章管理、网络管理、信息宣传、培训教育、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服务细则等事务工作制度,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
2、坚持首问责任制。凡到本局办事问及的第一个人为首位责任人,是本岗位能够一次性答复或办结的一次性予以答复或办结;不属于本职范围的,热情指引到相关机构办理。
3、坚持服务承诺制。在服务目标上做到文明服务、热情、主动、周到,让群众满意;在服务规范上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仪表举止端庄、谦虚得体,用语礼貌、规范亲切;在服务要求上坚持时限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和一站式服务制。。
4、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的审批事项,完善审批公示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部门审批和监督相分离。
5、规范行政收费行为。坚持按规定进行教育收费,明确并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坚决杜绝教育乱收费现象发生。
(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行政。
坚持政务公开制度,凡不涉及保密工作事项,全部通过网站和政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布,保证公正、公开、透明。
一是按照“公开、便民、效率”的原则,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搭建教育网站信息平台,将职能职责、办事指南、教育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工作动态等内容及时上网公布。
二是将我局的行政审批(服务、办事)项目、依据、条件、程序、收费标准、办结时限、投诉渠道等内容,特别是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备受群众关注的教育收费、教职工评优选先、晋级、调资等热难点项目,利用印发宣传资料、网上发布、上墙等方式向社会进行公示,使群众享受高效、便民、公开、透明的服务。
(五)推进依法行政,强化依法治教。
根据《邛崃市教育局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建立健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机制。强化依法治教工作手段和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通过对干部、教职工教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培训考核,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意识,提高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六)完善监督机制。
1、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局纪检组职能作用,建立定期汇报和常规性的监督巡视制度,督促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2、健全外部监督机制。畅通投诉渠道,在服务窗口,本局网站上公开投诉电话以及举报箱,及时处理群众投诉事件,接受群众监督。
3、推进行政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应作为而末作为或不依法办事,损害行政相对人利益的行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工作步骤和责任分工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25日—4月30日)召开动员会,组织学习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相关文件,传达市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宣传动员大会精神,强化思想认识,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1日——5月30日)全面开展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各项工作,完成《办事服务指南》、《职位职责说明》、《规范化服务细则》等工作规范和机关制度的制度,并组织实施;全面开展电子政务建设,政务公开等各项工作。
由督导室牵头,相关科室配合,负责《办事服务指南》、《职位职说明》、《规范化服务细则》和《机关管理制度》等工作规范的制定;基教科负责审批项目清理;办公室负责服务项目清理。
(三)持续改进阶段(6月1日—11月30日)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理顺职能、简化程序、提高行政效能。
(四)总结评估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对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并接受市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领导小组一的绩效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成立“邛崃市教育局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组长由郭显军担任,成员由孙良毅、罗登晋、张露、杜正廉、叶蕾组成,负责组织领导睡协调全局的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导室。
(二)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或分管科室承担的工作负责,并落实承办人同,密切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各项工作。
(三)由督导室牵头,机关各科室配合,负责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的对外学习宣传;联系协调内外工作关系和相关硬件设施的设置。
(四)局纪检组要加强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工作的督查,局办公室及地收集相关信息,通报进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