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来到这个城市,到底是对还是错。以前,我来到这里,那是一种带着激动的喜悦。而此刻,躺在床上,辗反侧,我说不出来我心中的感觉。像是烈火在烧,又像是被冰封,又像是迷了路,又像是被困在了荆棘丛中,寸步难行,艰于呼吸。
或许,曾经年龄太小,太多太多我感受不到。但值得庆幸的是,我在这个城市联系到了昔日的两个同学。有一个女生,我的小学同学,我们是在桥南公园见面的。那天,我和她见面之前,我还特地弄了下发型,让见面时自己看起来更加精神。午后,公园里只有老爷爷在下棋,少数人在闲逛着。坐在公园银杏树下,有两三点光斑的长椅上,我和她却也只是简短的几句对白。行人走过我和她的身旁,总不免很奇怪的瞪上两眼。我真想用一个邪恶的眼神给瞪回去:拜托,真不是在谈恋爱。再说了要谈恋爱我也不会找她的。
我总觉得和她坐在一起挺别扭的,她微笑,我傻笑。幸好太阳突然一下子很给力,让我感受到了炎热,和小逸坐了几分钟,我们就告了别,散了。我骑着电瓶车,总觉得这个见面太乏味了,而且,好像两人根本就没有什么要说的。甚至,我都忘记了她穿什么衣服,反正我知道我出门太过于匆忙,穿了双人字拖。
程小军,初中哥们儿,暑假都放了,他还去了什么学校参加培训班,学英语和音乐。两年多没有和他见面了,他说今晚如果能请假出校,就来找我。但是他请假不成功,就给保安叔叔发了几支香烟。保安叔叔抽了香烟过后,却没有放他走。我让他给我发一张他现在的照片,人没变,就头发变女人了。不禁让我想起了以前语文老师讲到的长城,“长城,长城,长城,你真他**长”。
本来就不期许的遇见,错过了,大概对我来说,也不会是遗憾。
我一直很喜欢日本电影《初雪之恋》里面,李俊基饰演的金明夜晚坐在出租车里,驶过街头,昏黄的路灯光洒在他忧郁的脸上的那个镜头。很多次,在高速公路隧道里,我也会去体验那一种感觉,而故作忧伤,任那昏黄的光洒在我的身上。而当夜晚我坐在车里穿行在这个城市的时候,我是真的觉得忧伤。路边摆摊,做夜市生意的人,都那么忙,那么辛苦。烤串的被熏出了大汗,卖夜啤酒的阿姨,被客人不停地在叫喊着。和我年龄相差不大的哥哥姐姐,也在忙碌着,叫卖,端盘子,刷碗,洗筷子……有的人推三轮车,有的人骑三轮车。有的人靠嗓门儿招揽生意,有的人用小喇叭放着走了样的录音。
据说,夜市的结束,就是天明。城市,或许已经没有了白天和黑夜之分。“不夜城”,直到天明。
这让我想起了我的姑姑一家,从一个小山村来到大城市里谋生。好不容易才弄了家像样的中餐店,就在“夜市一条街”。每天天不亮他们就骑三轮车去菜市场买菜,半夜才打烊回家。第二天天不亮,又要起床。好在他们的店里,做的是地道的乡村特色风味饮食,食客还挺多的,生意挺红火。但偶尔晚上想要打烊的时候,还有客人在吃饭喝酒。他们又只能像伺候大爷一样,等到他们吃完饭,喝完酒,这才打烊。然后,拖着疲惫的身体,骑三轮车回家。
许多形形色色的人,都在为了生活打拼。生活,城市森林,这本就是一场没有硝烟却也残酷的斗争。
想想这几天我过的生活,大鱼大肉,啤酒,白酒,红酒。每一天,好像都在赶场吃饭。每一顿饭,都要喝酒,每次吃饭的地点和对象也都不一样。我还是一个未成年,他们出去吃饭却总喜欢把我带上,说是让我锻炼一下。作为桌子上的晚辈,我理应给他们敬酒。虽然我很不情愿,却也下不了场子。什么当官的,学校老师,做生意的,混社会的……似乎我都要和他们干一杯。说实话,我端着酒杯,昧着良心说了很多祝酒的话。他们只当我是大人,才不管我年龄有多大。说实话,我醉了很多次。反正不管怎样,上了饭桌,我和他们一样,都是兄弟,一个字“干”。
我不喜欢拍人马屁,也不喜欢逢场作态。喝酒的,又有多少是真心朋友。场子弄得大,声音吼得大,喝酒说的话,就成了酒话。因此,酒壮了怂人胆,便讲什么话都敢,喝得天昏地暗,找不着北,上吐下泻,难道这就叫痛快和满足。这还不如我和自己的亲人,朋友,搭个木桌子,坐小板凳,上几碟小菜,喝几杯小酒来得满足和痛快。
为了以后能够和自己志趣相投的人走到一起,有一个好的生活,那么我必须要好好的努力,不能让别人左右了自己,三言两语。